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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应该如何防范?

此文章帮助了1380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二手房买卖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二手房买卖涉及的法律问题十分复杂,在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购房者如果对上述问题不能准确把握而贸然签约、付款,可能会导致大量的法律风险。可以说,法律风险无处不在:

1、与不具备售房资格的人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房屋过户手续更无从办理,购房者无法获得二手房的所有权,甚至可能被诈骗钱财;

2、购买了不符合转让条件的二手房,导致合同无效,房屋过户手续无法办理,购房者购房目的同样落空;

3、签约时因为中介催签,匆忙签就,结果合同当中包含着很多陷阱,给购房者造成很大的损失;

4、合同条款不完善,欠缺必要条款,一旦售房者交付的二手房出现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种种问题,由于没有合同依据,购房者往往索赔无门。

二、应该如何防范二手房买卖存在的法律风险?

要防范二手房买卖存在的诸多法律风险,关键还是要做好这个过程中的每一细节。尤其是在重要的环节上和条款的斟酌上要下工夫。下面仅就实践中常出现的问题作一个法律风险防范的总结:

1、看房时要首先确认售房者是否是房屋所有权人,不要轻易被蒙骗

这个步骤不可缺少,其重要性自不必说,它是在此之后做出一系列决策的基础。那么,如何判断该售房者是否是房屋所有权人呢?方法是查看并对照审核售房者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与原件对照,并将售房者提供的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留存。此外,如果有必要,要由售房者陪同,到两证颁发部门查询售房者提供的上述证件的真实性。上述证件核实无误后,应注意查看《房屋所有权证》上载明的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为二人以上,否则单个售房者无权擅自转让共有房屋,应在征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如果房屋所有权人是委托代理人售房,则要看售房代理人是否具备代理资格,要求代理人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该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意与原件核实。由于未与房屋所有权人见面,难以判断真假,故购房者一般不宜与代理人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房价款,应直接与房屋所有权人办理。在目前房地产中介市场不规范的情况下,为了防止中介赚取买卖差价,增加买方的负担,在确定转让价后,买方有必要与房屋所有权人联系,核实真实转让价。

2、看房时要确认所售房屋是否具备转让条件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50条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即瑕疵担保义务。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已出租房屋等等情形都不能购买。是否具备转让条件,专业性强,这些建议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帮助判断,或者向相关部门咨询。

3、在二手房成交方式上,要确认其是否合法

有些二手房卖方为了规避相关税收,往往会虚报房屋成交价、假赠与、真买卖或先签合同后过户等变通方式来达到目的。其实这些都是违反法律的行为。所以,对购房者而言,要知道这些方式可能会导致的后果。如果以后卖方用这样的方式,购房者就有理由拒绝,切不要贪小失大。因为这些行为可能导致合同无效,而因此给买方权益带来损害,总之,这种情况下,买方权益并无保障。

4、在购房时中介催签,需要冷静并寻求法律帮助

在购房时中介总会催促购房者赶紧签约,这个时候需要购房者能够看得懂合同。因此,要防范风险出现,最好是在购买前请律师陪购,律师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执业经验,很快就能甄别哪些条款对谁被动对谁有利了,从而也能够更好地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5、注意保存书面证据,做好自我保护

最后,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一定要形成书面证据,如果对方不签收通知等函件,或者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就向对方发一个催办函,用邮政快件形式寄去,上面有日期注明内容,说明已经发出过书面通知。这些都是非常有证明效力的,将来一旦上法庭,都是证据。

以上便是关于二手房买卖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应该如何防范等问题的介绍。制度有漏洞,法律有缺陷,风险无处不在。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法律风险,但关键是要积极去预防和面对,而不能疏忽大意甚至刻意忽略。当然,在相关的法律问题处理上,比如草拟合同或审核合同时最好请专业的法律人士如房地产律师帮助把关。有时他们的一句提醒,可能会让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的维护。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房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房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或使用的房产。因为在我国认可的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被很多买房人忽视,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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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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