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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商品房不能买,收房时要注意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634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哪些商品房不能买?

1、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房屋不能买。因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才可以按规定开发、经营土地或商品房。

2、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销售的房屋不要买。

3、房屋产权不清楚的房屋不能买。

总之,消费者要想买到合法的商品房,一定要买有外销许可证和内销许可证的商品房,这样才能取得合法产权。

二、收房时要注意什么?

收房时要注意:

1、交房时要注意审查两书一证。即《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没有这两书一证的,购房者可拒绝收房,并按照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上房屋面积与实际面积误差。

面积误差在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价格据实结算。

超过3%的,实际面积大于合同面积的,超出部分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超出3%的部分,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买受人也可请求解除合同。

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经常约定房屋面积以最后实际测算为准,据实结算。购房者没有提出异议的,就要承担不利后果,买了过大或过小的房子,还得按照合同据实结算。这也是开发商设置的典型的陷阱,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自己这方面法律不熟悉的,可以委托律师审查合同或者全程陪同,避免了购房陷阱,省下来的不是区区一定律师费可比的。

3、房屋设计变更。房屋设计变更,开发商应及时通知购房者。

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也经常会规定房屋设计变更不另行通知,如果购房者签了字,那么收房时发现你的厨房变成厕所也只能被动接受。

4、实际验收。

关于入住通知。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房时间前,书面通知购房人

认真审查《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没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实测面积数据》的,视为不符合合同规定条件,可拒收。

签入住通知,又发现房屋不符合条件决定拒收的,书面通知开发商。

认真检查房屋实际状况。先验后收。

如地面是否水平,开关门窗是否有障碍,水龙头、地漏是否通水,电闸、插座是否通电,天然气、空调位置是否预留,电话、宽带、有线是否开通或者预留、厨卫防水是否做好。

房屋有问题的,可以列出问题清单,要求开发商限期修理,签订办理收房。验收手续上,一项项核实,对于无法验收的,可以列明“无法核实”或者“暂时不能确认”,不能稀里糊涂的签字验收。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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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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