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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注意事项有哪些,房屋租赁应注意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1411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房屋租赁注意事项都有什么,办理房屋租赁应注意什么?

1、签订租赁合同前,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并相互校验有关身份证明。共有产权,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2、租赁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当事人可按有关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办理登记备案,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3、凡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办理登记备案。

4、出租人应申请领取《房屋租赁许可证》,若将房屋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员的,出租人还应出示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5、为了保证电话费、电费、煤气费、水费等费用的及时交纳,出租人有必要每月对有关缴费帐单进行检查。

6、出租人应经常关心房屋及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了解承租人的意向。

7、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即使为了增添设备而改变房屋装潢的,也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如安装空调、挂画的,需要在墙面打洞等)。

8、承租人不得影响相邻房屋的使用。

9、承租人应爱护房屋的设备及装潢,如果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与出租人联系,或按合同约定的方法处理。

10、未经出租人允许,承租人不得将房屋私自转租。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租房时,会遇到中介不收中介费的情况,中介费是中介主要收入来源,为何现在却放弃,房客真的能享受到免费的午餐吗?其实不是这样的,中介把中介费全部加到了房租里,看似无中介费,却比交中介费花的多,因此建议您在租房时,一定要与房主确认一下,看不见房主的房子多便宜也不要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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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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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一房数租”是出租人对于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租赁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均有效,承租人均要求履行合同时,法院会按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和合同成立在先的,这种顺序来确定谁是房屋的承租人,因此承租人要避免"一房数租"的情况,就要尽快办理好相关租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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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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