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产问题,拔打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房产律师  >  房屋租赁  >  其他房屋租赁问题  >  出租房屋的条件是什么,出租房屋要交哪些税?

出租房屋的条件是什么,出租房屋要交哪些税?

此文章帮助了1137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出租房屋的条件是什么?

出租房屋的合法条件:

1、房屋产权证明;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它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得到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

4、属房管部门直管公房之内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二、出租房屋要交哪些税?

1.房产税。拥有房屋产权并在房产税开征范围内出租房屋者,若是企业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就以所出租房屋的房产原值扣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按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若是行政机关、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军队、房屋管理部门或个人,则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按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在许可范围内出租房屋应按房屋(含出租的院落)面积。依照土地等级及适用的等级税额,计算并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所规定租金标准的,按国家规定现暂缓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营业税,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应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还应以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税。

5.除此之外,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还应缴纳相应的教育附加费、印花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房管部门出租房屋,可在办理正常的纳税申报手续时申报缴纳以上各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则应携带房屋产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租赁合同等有关资料,主动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方税收部门办理纳税申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租房时,会遇到中介不收中介费的情况,中介费是中介主要收入来源,为何现在却放弃,房客真的能享受到免费的午餐吗?其实不是这样的,中介把中介费全部加到了房租里,看似无中介费,却比交中介费花的多,因此建议您在租房时,一定要与房主确认一下,看不见房主的房子多便宜也不要租。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房屋租赁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一房数租”是出租人对于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租赁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均有效,承租人均要求履行合同时,法院会按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和合同成立在先的,这种顺序来确定谁是房屋的承租人,因此承租人要避免"一房数租"的情况,就要尽快办理好相关租赁手续。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房产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房产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房产纠纷案件实务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房屋租赁相关咨询

北京房产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房产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房屋租赁委托书、房屋租赁税费、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纠纷等其他房屋租赁相关内容!
如果您遇到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房产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