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产问题,拔打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房产律师  >  房屋租赁  >  其他房屋租赁问题  >  出租人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出租人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此文章帮助了1401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私自与他人互换房屋的;(4)承祖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纳房租达到一定期限的,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规定》,承租人累计6个月拒不交纳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5)承租人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恢复房屋原状,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赔偿损失;(6)承租人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者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7)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确实需要收回房屋的。

二、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1)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装饰标准、使用用途的;(2)出租房屋出现重大损毁,有倾倒危险,出租人经承租人催告,拒不进行修缮的;(3)承租人已自建房屋或购置房屋,确实无须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的;(4)承租人迁离租赁房屋所在地区的。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租房时,会遇到中介不收中介费的情况,中介费是中介主要收入来源,为何现在却放弃,房客真的能享受到免费的午餐吗?其实不是这样的,中介把中介费全部加到了房租里,看似无中介费,却比交中介费花的多,因此建议您在租房时,一定要与房主确认一下,看不见房主的房子多便宜也不要租。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房屋租赁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一房数租”是出租人对于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租赁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均有效,承租人均要求履行合同时,法院会按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和合同成立在先的,这种顺序来确定谁是房屋的承租人,因此承租人要避免"一房数租"的情况,就要尽快办理好相关租赁手续。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房产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房产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房产纠纷案件实务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房屋租赁相关咨询

北京房产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房产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房屋租赁委托书、房屋租赁税费、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纠纷等其他房屋租赁相关内容!
如果您遇到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房产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