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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的条件有哪些,销售商品房需要哪些条件

此文章帮助了630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商品房销售的条件有哪些,销售商品房需要哪些条件?

商品房销售必须具备以下七个条件

(1)商品房销售的主体必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核批发的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公司销售商品房同样需要取得有关的批准,为委托中介机构则需要取得相应的资格。

(2)出售商品房需要已经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依法缴纳全部的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商品房建设完成并竣工,或者即使尚未建成但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

(4)经建设工程质量部门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合格证书。

(5)属于住宅商品房的,必须经过建设管理部门的审核,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6)经过测绘机构对房屋和土地使用权面积进行实际测量确定。

(7)出售的房产已经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

所以,进行商品房销售的企业是具有法定性和特殊性的,出卖人只能是具有法定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以上各种条件中最为重要的是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已经取得房地产权证书,这是商品房销售的必要前提,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查验开发商是否已经取得房地产权证。

备注:纸张大小一律采用8开或16开,可缩印。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国家禁止利用集体土地进行商品房的开发经营,集体土地只有转为国有土地并经征用,开发商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可用于商品房开发。因此开发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预售商品房,由于本身不合法,很难取得房地产权证件,预购人应特别注意,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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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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