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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质量问题的类型,购房者应如何处理房屋质量问题

此文章帮助了712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商品房质量问题的类型

首先,我们要清楚商品房质量问题包括三大类: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和影响正常居住的房屋质量问题和普通房屋质量问题。

1、如果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后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开发商应当承担退房并赔偿损失的责任。

2、如果该商品房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有权要求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

3、如果是普通质量问题那么可以要求承担保修责任。

二、购房者如何处理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怎样处理房屋质量问题:对于出卖人交付不合格房屋的,买受人可采取的救济措施有:

1、解除合同。在房屋出现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问题难以通过修复办法解决的;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的或者多次维修仍不能居住的,购房者可请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一种较严厉的措施,一般禁止当事人在没有任何法定或约定根据的情况下任意解除合同。

2、履行合同。购房者购买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通过加固等能够修复,且确保建筑物安全的,购房者不愿退房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赔偿损失并继续履行合同。但要考虑开发商能否继续履行及其继续履行的合理性,如果违开发商确无力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将会付出更大的代价等,还是要选择退房。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慎重要求退房,依法多提赔偿。实践中,购房人欲证明房屋主体不合格,须通过鉴定。但是鉴定费用过高,且何为"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亦无明确法律规定。因此,法院因房屋质量问题判决退房的并不多见。此时购房人追究开发商的一般质量保证责任,并要求其依法赔偿损失,效果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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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先验楼再缴费、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等业主验房时,发现货不对板,维权遇到难题。所以,买家应事先在购房合同中特别约定先验房后收楼,另一方面如已成事实,则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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