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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租金减免有什么规定,租金减免手续如何办理?

此文章帮助了429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公有住房租金减免有什么规定

(1)公有住房月标准租金支出超过上一年家庭月平均收入9%的部分,可申请减免[1]。住房建筑面积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超标增收租金不予减免。

(2)享受离休待遇的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的住房(按离休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本人户口所在地),提租后新增租金全部减免。

(3)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特等、一等伤残军人或特等、一等伤残军人配偶的住房,在上一年实付租金的基础上,增租部分全部减免。

(4)民政部门确认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在上一年实付租金基础上,增租部分全部减免。

二、公有住房租金减免手续如何办理

(1)申请公有住房月标准租金超过上一年家庭月平均收入9%部分住房租金减免的,须由承租人持户口簿向住房管理单位提出申请,按户口簿上人员情况出具由职工和所在单位填写的“公有住房租金减免家庭成员年收入单位证明单”,领取“公有住房提租后减免申请审核表”,填妥交街道有关部门审核后,由住房管理单位核定减免金额。

(2)申请享受离休待遇的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的住房租金减免的,由承租人持户口簿向住房管理单位提出申请,领取“享受离休待遇干部提租减免申请审核表”,填妥交离休干部所在单位老干部管理部门审核后,由住房管理单位核定减免金额。

(3)申请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特等、一等伤残军人或特等、一等伤残军人配偶的住房租金减免的,由承租人持户口簿向住房管理单位提出申请,领取“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特等、一等伤残军人租金减免申请审核表”,填妥交区、县民政部门审核后,由住房管理单位核定减免金额。

(4)申请民政部门确认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住房租金减免的,由承租人持户口簿向住房管理单位提出申请,领取“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租金减免申请审核表”,填妥交区、县民政部门审核后,由住房管理单位核定减免金额。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实践中,离婚房产分割时,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法院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条件下,则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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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确定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十倍。由于政策的调整,可以将还款人的范围扩大到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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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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