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手房买卖有什么风险?
(一)交易主体的风险。
出卖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自行卖房。
(二)交易房屋的风险。
这包括多种情况:用于交易的房屋为违章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房屋权属有争议;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益的;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所有权属转让的;用于交易的房屋存在质量瑕疵。
(三)交易手续的风险。
房屋属于不动产,则有别于一般动产的交易规则。房屋产权及相关权利的发生、变更等均需到有关政府部门进行登记。出卖人仅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并不足以产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果。
(四)交易合同的风险。
如果双方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或者合同条款签订不明确,那么其中一方的权益就容易受到损害。
(五)产权风险。
购买二手房也要认准产权,以免房屋今后不能出手。按规定,买卖双方要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地局才会核发过户后的产权证。
二、 如何加强防范二手房买卖中的风险?
(一) 熟悉二手房交易流程。
二手房买卖的交易流程一般可分九个步骤:
1、 看房,一般通过房产中介去看房源;
2、 签订定金协议、居间协议,签订协议后付定金;
3、 签订买卖合同,也就是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同时在网上做合同备案;
4、 付首付款,若上家有贷款,通常上家会用首付款去提前还贷;
5、 办下家的贷款手续,下家贷款要持买卖合同等材料向银行申请贷款;
6、 办过户交易手续,过户手续办好后,交易中心会出具收件收据;
7、 领取房地产权证,在收件收据出来后,下家就可以拿到房地产权证;
8、 贷款银行向上家发放贷款,放贷款的时间有可能在产权办出前,也可能在产证办出后,这取决于下家和银行怎么约定;
9、 交房和付尾款。
(二)防范风险的相关注意事项:
1、买方应选择购买有产权证的房屋;
2、核实产权人的情况,如卖方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签订合同时卖方夫妻都应当签字或有未到夫妻一方的授权委托书。
3、如果暂时不过户,最好前往公证处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即时不办理公证,买方应向专业律师咨询签订买卖合同时应注意的相关事项,及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4、在买卖合同中,对违约情形进行约定,不仅要明确注明违约金的比例,也要注明违约金的偿付时间。如果偿付时间没有具体规定,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5、如果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建议同时办理委托合同公证,让卖方将陪同买方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的权利转让给卖方指定的人,这样待过户时买方就不需要卖方陪同,可以更好的维护买方的权益,降低交易的风险。
如今,涉及二手房纠纷的案件越来越多,其中以卖方人违约案例居多。例如买卖双方虽然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并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并没有转移,此时卖房人仍然有权处分房屋。因此,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一般判令卖房人向买房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者赔偿买房人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所以您在买二手房、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一定要慎重。如果您遇到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或者二手房买卖纠纷等相关问题,为了降低风险,您可以事先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