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认购书必须要签吗?
根据《合同法》规定,认购书属“预约合同”,也就是在认购书上要对之后要签的购房合同基本条款给予明确,如果购房者未见购房合同,那么则不存在预约法效。一旦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那么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其实,无论认购书具不具备成为购房合同的条件,其效力均应根据开发商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本身内容等来确定。因此,购房者不要轻易签订认购书,如果有的购房者的确看上了某个项目的房子,担心错过,必须签订认购书,也应当谨慎行事。
在签订认购书之前,购房者应认真、仔细地审阅认购书,并向销售人员索取有关房屋的宣传资料及相关文件。购房者还应问清楚房屋建筑施工的进展情况以及各方面与房屋相关的情况后,甚至可以要求看一下即将签订的合同,有条件的还应实地考察一下。在此基础上,购房者可签订认购书并交纳定金或预付款。
二、购房认购书中的定金怎么处理?
根据开发商制作好的格式条款,我们可以发现,认购方交纳的是定金,而不是订金。订金是在交易尚未最终达成的情况下购买方为了表示购买诚意而向出售方先期支付的款项。如果交易最终不能完成,则该订金将全额退还给购买方。
购房认购书中的定金怎么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交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则应向支付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应当慎重行事。为了避免定金损失,可以(1)不签订认购书,因为认购书不是购房的必经程序;(2)把定金写成订金。
以上就是对“购房认购书必须要签吗”“购房认购书中的定金怎么处理”所作的解答。由于楼市的热销以及有些房产商的故意炒作,购房者看中某一房产后,如果当天订购就可以有优惠,或者等到第二天要涨价,或者造成今天不订明天就没有的紧张局面。对于急于购房的购房者来说,在对认购书的约定不清不白的情况下也会立即与房产商签订认购书。所以,索性就请个律师陪同看房,以便及时对认购书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