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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资格办理房地产权利登记,登记主体需要什么条件?

此文章帮助了383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办理房地产登记主体需要什么条件

1、权利人自行办理房地产登记的,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十八周岁以上公民,或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自办房地产登记。

2、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发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代理登记,代理人应出具代理人证明。 但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不能侵害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其代理行为只能有益于被代理人才能有效。

3、单位房地产登记必须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组织,任何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申请登记若委托他人代理登记,应出具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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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离婚房产分割时,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法院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条件下,则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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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确定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十倍。由于政策的调整,可以将还款人的范围扩大到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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