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广告纠纷-常见的房地产虚假广告一:
开发商对配套设施夸大其词。为了销售成绩理想,开发商在售楼广告中经常会承诺小区拥有物业管理服务,有健身房、幼儿园、停车场、商店等设施,楼书上显示大面积的绿地。由于现在销售的大多是期房,消费者无法去现场求证上述事实,等发现被欺诈的时候往往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此时再要求开发商做出承诺已经是难上加难了。
随着电脑技术的发展,开发商在制作楼盘资料时越来越“随心所欲”,在效果图中的生活商业设施是那样清晰可鉴,但当消费者住进这样的楼房后,由于后期工程进度并不是发展商说了算,因此,整个小区的配套设施的跟进也就要视小区的整体销售状况了。
购房广告纠纷-常见的房地产虚假广告二:
开发商随意承诺无法实现的未来。一些开发商在售楼广告中声称小区将达到什么交通条件,附近将有学校、医院、市场等设施。实际上,这些事项是属于公路、教育、卫生、商委、公安等政府部门主管的范围,根本不是开发商权限所及。即使在近期规划范围,也不会以开发商的意志为转移。还有一种普遍的现象是开发商在广告中主观臆断该小区将在未来升值及获得投资回报,借以提高该房产的形象价值,消费者对于以上的售楼广告词要持理性的态度。
购房广告纠纷-常见的房地产虚假广告三:
开发商虚假承诺买房送户口。按照目前北京的户籍政策,没有规定买房可以上户口,但外地人员在北京郊区的小城镇试点地区,可以用投资的方式办理北京户口。按规定,在平原地区试点小城镇投资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在山区以及其他边远地区试点城镇投资25万元人民币以上兴办实业的个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办理小城镇户口,每户不应超过4人。
另外规定还要求,除在试点城镇投资外,还必须在试点城镇购买商品房或拥有经批准合法自建的住房。这里所提到的购买商品房是以投资为前提的,与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所说的买房上户口不是一回事。即使是试点地区的小城镇,每年能落户口的人数也有指标限制,指标用完了,只好排队等待了。现在很多房地产开发商,打着买房上户口的旗号销售房子,消费者在买房时一定不要轻信承诺,以免上当受骗。
以上就是常见的房地产虚假广告,为了更好的的避免购买广告纠纷,购房者首先要把广告中影响房产价格或者自己非常看重的内容明确的约定在购房合同中,因为一旦出现纠纷而合同有没有明确的约定,仅凭开发商口头承诺是不能胜诉的。另外如果不放心可以请律师陪同您一起签合同,审查虚假广告,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