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浏览视频:都是房子惹的祸-谁是房子主人
2000年10月,北京市大兴区的孙先生家里遇到房屋拆迁,根据当时的政策规定,孙先生享有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的权利,但是需要孙先生先支付一部分购房款,由于当时孙先生资金紧张,就想放弃购买这套经适房的权利,这时孙先生的舅舅马先生表示,自己愿意出资购买这套房屋,这个购房名额不能放弃。由于马先生没有购房资格,这套经适房的产权就登记在了孙先生的名下,之后这套经适房就一直由马先生在居住使用,因为双方是亲属关系,对于此事没有做出任何约定。
2012年,北京市的房价上涨,马先生购买的这套房屋由原来的50多万元一下涨到了200多万元.孙先生觉得,自己的舅舅马先生是利用自己的优惠政策才购买了这套房屋,而且这套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应该属于自己的财产,在和自己的舅舅协调解决无效的情况下,孙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马先生返还自己的房屋?
那么法院最终会判决这套经济适用房归谁所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