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
申请家庭成员应当推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其他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主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如实填报申请表,提交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属凭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收入和财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并签署同意由政府指定的机构对其住房与经济状况进行核查和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的书面文件。
二、经济适用房何时可以转让?
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可以上市转让,购房家庭应当按照购房时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的约定,从转让总价款中,根据政府在经济适用住房中的土地等优惠费用占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与优惠费用之和的一定比例,向原先审核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区(县)财政部门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