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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中的陷阱有哪些,购房者该怎样签订补充协议?

此文章帮助了823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补充协议中的陷阱有哪些?

(一)分摊建筑面积约定不合理

作为房屋总建筑面积的一部分,分摊面积的多少,直接发影响购房者实际获得的使用面积。对此尽管一些法规作了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个别发展商仍然将经营性用房、人防工程或其他与房屋无关的面积调整实测面积和暂测面积的误差。

购房者可以参照上述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发展商在补充协议中列明的分摊范围,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坚决要求予以删除。或者在补充协议中明确所购房屋的实际使用率,当发展商交付的房屋达不到约定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装修标准模糊

对于欲售商品房,特别是约定了精装修的欲售商品房,购房者一定要明确该等商品房的装修标准,防止被发展商以“进口”、“高级”、“先进”等不明确的表述误导。

建议购房人在补充协议中详细约定与房屋有关的所有内外装修、设施设备的种类、型号、品牌、颜色、位置、方向、可以参照的市场价格、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违约责任等,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三)扩大不可抗力范围

导致发展商逾期交付房屋的原因很多,不可抗力是其中之一。由于相关法律规定难以对不可抗力的规定比较笼统,开发商通常会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作扩大性解释,例如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或其它发展商不能控制的因素列入不可抗力的范围,以规避由于逾期交付房屋而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对此购房者应该在补充协议中尽量明确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在出现不可抗力时发展商应该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公证机构或专业鉴定机构的证明性文件才能作为其免责的理由,同时约定当不可抗力事件导致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时,购房者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发展商退还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或者就逾期实际天数要求发展商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以上是购房者在签订发展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由于标准文本在内容上的局限性,以及购房者个性的多样化,购房者应主动向发展商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并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明确。

二、购房者该怎样签订补充协议?

(一)将促销过程中的承诺写入补充协议

为配合商品房的销售,发展商或个别销售人员者会通过口头介绍、广告宣传等方式在促销过程中就与商品房有关的小区环境、会所、托幼、学校、医院、停车位、物业管理等方面作出承诺。上述因素直接影响购房者的居住和生活质量,实际是构成房屋价格的一部分,如果不能兑现,必定会使购房者的期望值大打折扣。对于发展商作出的种种承诺,一定要不厌其烦,??在补充协议中予以落实,并明确发展商违反该约定的违约责任。

(二)将贷款不能办理的责任承担写进补充协议

由于在商品房购房购销过程中,普遍采用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方式分期支付购房款项。而贷款是否会得到批准主要依赖发展商提供的担保情况、购房者本人的资信状况等因素。如果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首期购房款后贷款得不到批准,就会面临无法自行支付全部剩余款项,从而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因此应该在补充协议中分清责任,如果由于发展商原因导致贷款得不到批准,则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由于自身原因,则届时可以选择变更付款方式或要求退房。

(三)在补充协议中延长保修期

有关房屋质量的保修责任,国家已经作明确规定,但是在城市新增楼盘中,部分设施为德国、意大利等国外厂商,地域分散、国内售后服务网点较少,加上系统设计寿命较长增加了购房者在使用上述供暖系统中保修和维修的困难。因此,最好在补充协议中将发展商的责任和厂商的保修、维修、更换的责任连带起来,要求发展商在购房者联系不到厂商的情况下负担一定的维修费用。

(四)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需要做补充协议

尽管从表面上看,房屋所有权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与发展商并没有直接关系,不应构成其义务。但在实践中,房屋所有权证颁发的延迟往往是由于发展商手续不完整、未能履行交纳土地出让金、测绘费等义务。因此需要让发展商作出相应的承诺,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各项义务以确保购房者顺利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否则应承担一定数额的罚金,超过约定期限的,购房者还可以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承担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经济损失。

以上就是关于补充协议中的陷阱有哪些以及购房者该怎样签订补充协议的相关内容。由于商品房买卖当中购房者确实处于弱势的地位,而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很难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很多不利于购房人的补充协议一旦签了字,在双方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时,法院也还是会认定这些条款。建议购房人请律师协助起草有利于自己的补充协议,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就考虑一下是否还要购买。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人在填写购房合同前最好事先想清楚用谁的名字购买。因为一旦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想换名字,需购房人和房地产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除了要花更名费,还需要房地产商的同意。房屋交付后,购房人要想换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产证后办理过户,费用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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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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