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断二手房产权人,签订二手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代理产权人:
签订合同时,原房主可以委托他的亲朋好友来签约,买方要弄明白签约人到底是产权人本人还是产权人委托的代理人。如果是产权人本人,要看一下身份证件。如果是产权人的代理人,要看一下是不是有产权人签署的委托书,而且最好要求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如果产权人在国外而委托代理人来签合同,那么委托书还需要经过所在国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由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才行,并且要看清楚委托书上是否有代为签订合同或代为收取房款的授权范围。
(二)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产权只登记了一个人的:
一般而言只要与登记人签合同就行了,因为尽管房产属于夫妻婚后购买的,但由于只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所以其他人只知道登记的人是产权人,未登记的一方不得以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未经其同意为由而主张居间合同或买卖合同无效。
当然,如果夫妻一方感情破裂,一方为了转移财产,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出售给别人。此时也不需要善意购房人承担什么责任。除非购房者明知未登记的一方不同意出售仍然签合同。
(三)购买公房的:
公房通常有两个来源:一是福利分房,二是拆私还公。公房的权利人有承租人和同住人,在买断产权后,不光是产权人享有权利,同住人也享有权利,这种权利主要表现为同住人的居住权。如果上家出售房产没有经过同住人的同意,买卖合同还是有效的。
因为购房人没有义务去调查这套房子除了产权人外还有哪些权利人,不动产的登记具有公信力,登记公示出来就是告诉他人谁是产权人,所以下家只要和产权人签合同就可以了,如果产权人出售房屋侵犯了其他权利人包括同住人的利益,同住人完全可以起诉产权人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