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产问题,拔打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房产律师  >  房屋买卖  >  其他房产问题  >  房产中介费怎么收,交易不成需不需要付中介费?

房产中介费怎么收,交易不成需不需要付中介费?

此文章帮助了880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房产中介费怎么收

不同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按照市物价部门有关规定,其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是:

(一)房地产经纪收费

房地产经纪收费是房地产专业经纪人接受委托,进行代理收取的佣金。房地产经纪收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分档累退计收

(二)房地产咨询服务费。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委托人要求,提供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技术、信息等咨询服务,可收取房地产咨询服务费。房地产咨询收费按服务形式分为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两种。

1、口头咨询费(含提供调换、租赁、买卖房屋信息等)。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内容繁简、人员专业技术等级,每次10-50元。

2、书面咨询费。按照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结合标的额大小计收。普通咨询报告,每份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其标准一般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是房地产交易市场重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按照市物价部门的规定,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本着合理、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收费原则和收费标准,切实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此外,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缴费用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二、交易不成需不需要付中介费

买家委托中介公司寻找合适物业,业主委托中介公司寻找合适的买家,中介是一种居间的角色。根据《合同法》,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也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中介方促成了双方签订临时合同,又在合同中约定签订合同时必须支付中介费,那么作为委托人的买卖双方要支付中介费用。除非有证据表明,中介方为促成合同订立,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了委托人利益。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房屋买卖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房产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房产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房产纠纷案件实务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房产买卖相关咨询

北京房产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房产法律咨询服务。

房产买卖相关合同

房产买卖相关文书

法邦房产律师为您提供五证两书、购房定金、北京购房限制、借名购房、网签购房、一房二卖、购房补充协议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房产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