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房二卖有何法律责任
(1)对于有效合同的当事人
任何一个买受人都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而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房地产开发商应对第一买受人履行交付义务,而对其他买受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而言,根据《司法解释》第八、九条规定,未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对于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具有撤销权的买受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一房二卖情况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并根据《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3)对于无效合同的当事人
无效合同的善意买受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合同无效,并根据《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如何防止一房二卖
(1)购房者要掌握业主是否已经签收定金。如果购房者是通过中介公司购买房屋,有些中介公司会向多个购房者代收定金,并且在收取中介费之前不会让买卖双方单独联系,所以购房者很难了解到卖方是否收到定金。所以一定要确保中介已将定金交给卖方,最好的方式就是让中介公司出具盖章的收据或者相关证明。这样就会降低“一房二卖”的机率。
(2)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及时进行网签。买卖双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应及时进行网签,将“一房二卖”的损失降到最低。因为已做过网签的房屋,在前期的网签合同解除前,房管局是不会给其他的购买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
(3)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不要拖延时间,应尽快办理过户手续。绝大多数“一房二卖”的情形都是由于房价的上涨而造成了卖方的毁约。短时间内房价波动相对较小,应当及时督促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以防夜长梦多。但有些房屋卖方暂时还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比如说已购期房、已购公房等,上述房屋从签合同到卖方取得房屋产权证要经历很长一段时间,这期间卖方有可能反悔,所以买方尽量还是避免购买此类房屋。
(4)最为关键和简单有效的办法是,在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加重卖房人的违约责任,以对卖房人进行约束,比如提高定金金额、约定较高的违约赔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