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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期房有什么风险,购买期房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此文章帮助了552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购买期房有什么风险

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

购买期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

(一)根据图纸买房购房者看到的大多是户型的平面图、整个楼盘的效果图而不是实物许多开发商将户型平面图做的简单而模糊有关面积、户型、装修标准难以判断;而楼盘的效果图则渲染得十分精美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如果在交房后与开发商宣传的差距较大则会造成损失。

(二)对于开发商的情况难以把握如果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因为资金不足使工程停顿;或因技术实力不足造成建设质量的降低;以及在建设过程中擅自变更原来的设计或承诺尤其是对小区的配套设施和环境绿化的变更这些都会给消费者造成巨大的损失。

(三)市场的行情和价格难以预测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付款后因为市场因素的作用房价会产生波动如果涨价则购房者受益;如果跌价则购房者会遭到损失。

二、购买期房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购买期房时,从签订正式合同到交清合同款,办理结算会有一段较长的时间,这段期间,购房者应经常与卖房者联系了解所购房屋的建设进度,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如果卖房者不能按时交房,购房者应按照合同规定索赔。期房竣工后,其实际测量面积与合同上销售的面积会有一定的差异,购房者在办理结算时,应根据预售合同的条款,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实际面积减少了2%时,可要求卖方给予补偿,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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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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