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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地产处分的前提条件有哪些,所得价款如何清偿

此文章帮助了451人  作者:重庆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抵押房地产处分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处分抵押房地产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作为一种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只有当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出现时,才能行使这一权利。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是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地产的前提条件。根据归纳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凡是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就有权要求处分抵押房地产。

1、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不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2、作为公民的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3、作为法人的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4、抵押人违反规章的规定与合同的约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5、作为法人的抵押人发生减资、分立、清算情况而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抵押合同履行的;

6、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抵押房地产处分所得价款如何清偿

根据建设部的规章,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依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

2、扣缴抵押房地产应缴纳的税款;

3、偿付债权本息及支付违约金;

4、赔偿因债务人违反合同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害;

5、剩余余额交还抵押人。

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款项不足以支付债务本息和违约金、赔偿金时,抵押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追索不足部分。

重庆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原则上讲,《担保法》规定抵押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房屋都可以抵押。需要提醒的是,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也规定,不是任何房屋都是可以抵押的。比如已列入文物保护的房屋不得抵押,已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也不得抵押。因此,在遇到此类问题时,最好向专业律师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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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确定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十倍。由于政策的调整,可以将还款人的范围扩大到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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