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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税有哪些种类,怎么买房更优惠?

此文章帮助了3249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房产交易税有哪些种类

1、房地产契税

是指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交换或赠与等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赋。

2、营业税

指对销售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按率计征的一种税。

3、房产税

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原值或房产租金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4、营业税附加

是指对交纳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缴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5、印花税

指对在经济活动中或经济交往中书立的或领受的房地产凭证征收的一种税赋。

6、个人所得税

指个人将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转让、出租或其他活动并取得收入,就其所得计算征收的一种税赋。

7、纳税保证金

指按照有关规定,个人将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转让时,就其应纳税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

8、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是指由政府依法设立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地产交易机构为房屋权利人办理交易过户等手续所收取的费用。

9、房屋权属登记费

即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使房产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依法对房屋所有权进行登记,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时,向房屋所有权人收取的登记费,不包括房产测绘机构收取的房产测绘(或勘丈)费用。

10、土地收益金

(土地增值费)

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

11、土地出让金

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12、土地增值税

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13、土地使用税

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14、耕地占用税

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园地包括苗圃、花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是指由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耕地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

15、土地开发费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开发所需的前期工程的测算投资,包括征地、拆迁、各种补偿、平整土地、敷设外部市政管线设施和道路工程等各项费用(万元、ha)。

16、住宅单方综合造价

每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所需的工程建设的测算综合投资,应包括土地开发费用和居住区用地内的建筑、道路、市政管线、绿化等各项工程建设投资及必要的管理费用(元、m2)。

二、 怎么买房更优惠

优惠的具体操作办法

1、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征收机关缴纳。征收机关向纳税人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户存储。

2、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3、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4、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纳税保证金收据”、身份证证明材料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产权人配偶名义或产权人夫妻双方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并填写“个人重新购房退还纳税保证金审核表”,经审核确认后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

5、交易方按规定缴纳税款后,由征收部门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纳税人凭发票及房产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实践中,有些购房者会主动或者在中介的建议下采取买房避税的措施。如,卖方与买方商量以赠予方式卖房,由于没有发生房产交易,买房只需要缴纳契税,营业税可逃掉。但是当买房人将房产再次出售时,税务机关将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买房人将缴纳更多的税金,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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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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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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