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抵押贷款保险的内容
房屋抵押贷款保险的内容有:
(一)保险对象,即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房屋所有人;
(二)保险财产,主要是抵押贷款所购的房屋;其他因装修、购置而附属于房屋的有关财产不属投保范围;
(三)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在抵押期间,如果借款人中断保险,贷款银行有权代保,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四)保险金额及保险费,以所购房屋价格定额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每年计收一次;
(五)被保险人义务。
(六)损失赔偿。
二、办理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好处
办理购房贷款时已将房地产权证抵押在银行,一旦还贷不能,银行即可将房产变卖抵偿,为什么还要办理住房抵押保险呢?好处有两个方面:
(一)为了降低和分散贷款风险。
随着住房抵押贷款规模的扩大,贷款的风险度也就相应增加。由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贷款期限较长,存在着抵押物自身风险、借款人信用风险、流动资金风险、抵押物处置风险等各种风险。虽然,贷款银行有抵押作担保,但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银行并不能正常行使处置抵押权,贷款风险并不因抵押担保而完全消失。因此,建立抵押贷款保险制度,由保险公司或专业担保公司承担贷款信用保证,可以降低和转换抵押贷款的上述风险,促进抵押贷款制度的发展。
(二)为职工购房减少购房风险。
1、住房抵押贷款的期限比较长,在长达20年的还款期限内,抵押物和债权如果没有财产保险,一旦发生意外,住房受到毁损或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本息,保险人将依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替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实际上是保证借贷双方的利益,减轻职工的购房风险。
2、抵押贷款保险能大大提高购房人的首期付款能力。国外通例表明,用抵押贷款保险公司保证的,购房人首期付款都在房价的10%左右,目前我国购房首期付款也降低到20%,与抵押贷款保险的开展有很大关系。
3、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业务的开展,可以推进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发展,使贷款购房的职工更容易贷到款,实现购房愿望,例如加拿大实施购房抵押贷款保险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比原来增加了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