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付的房屋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作为买受人能否退房是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的。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也就是说,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而房屋在房屋交付后,出现了质量问题但并不属主体结构方面的问题,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则由出卖人来承担修复责任。
并不是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一定会导致解除合同(退房)这一后果发生,买受人一定要在查明相关事实的情况下,合理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也就是说,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而房屋在房屋交付后,出现了质量问题但并不属主体结构方面的问题,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则由出卖人来承担修复责任。
二、房产合同更名如何办理?
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如果合同未备案,能否更名各项目销售处做法不一,需要与开发商具体协商。法律规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子不得上市交易。实际操作中,未备案合同有买卖双方通过合同更名的方式进行交易,风险需要自己把握,相关费用需要向开发商咨询。
如果合同已备案,原合同可以在房地局注销,再由准备变更的人重新签订新合同,正常情况下,这个过程不需要过长时间,但具体时间长短不确定,您可以致电相关部门进行查询。原合同注销后,买卖双方可以重新进行合同签定并备案。如果是变更,最好是立刻重新签订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