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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的房屋有质量问题怎么办,房产合同更名如何办理?

此文章帮助了631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交付的房屋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作为买受人能否退房是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的。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也就是说,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而房屋在房屋交付后,出现了质量问题但并不属主体结构方面的问题,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则由出卖人来承担修复责任。

并不是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一定会导致解除合同(退房)这一后果发生,买受人一定要在查明相关事实的情况下,合理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也就是说,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而房屋在房屋交付后,出现了质量问题但并不属主体结构方面的问题,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则由出卖人来承担修复责任。

二、房产合同更名如何办理?

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如果合同未备案,能否更名各项目销售处做法不一,需要与开发商具体协商。法律规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子不得上市交易。实际操作中,未备案合同有买卖双方通过合同更名的方式进行交易,风险需要自己把握,相关费用需要向开发商咨询。

如果合同已备案,原合同可以在房地局注销,再由准备变更的人重新签订新合同,正常情况下,这个过程不需要过长时间,但具体时间长短不确定,您可以致电相关部门进行查询。原合同注销后,买卖双方可以重新进行合同签定并备案。如果是变更,最好是立刻重新签订并备案。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慎重要求退房,依法多提赔偿。实践中,购房人欲证明房屋主体不合格,须通过鉴定。但是鉴定费用过高,且何为"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亦无明确法律规定。因此,法院因房屋质量问题判决退房的并不多见。此时购房人追究开发商的一般质量保证责任,并要求其依法赔偿损失,效果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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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先验楼再缴费、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等业主验房时,发现货不对板,维权遇到难题。所以,买家应事先在购房合同中特别约定先验房后收楼,另一方面如已成事实,则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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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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