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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查封房产,法院如何解封被查封的房产?

此文章帮助了10131人  作者:昆明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法院如何查封房产?

查封房产是指,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土地使用权的查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执行查封的人民法院提交的被执行人取得财产所依据的继承证明、生效判决书或者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再行办理查封登记。

法院查封房产的法定程序是: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 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二、法院如何解封被查封的房产?

解封是指,被查封的房产因法定查封期限届满或者已经强制执行完毕,经被查封财产的当事人申请,法院作出予以解封的决定并执行。

法院解封被查封的房产的法定程序是:

1、法院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2、提交法院解封房产的法律文书;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解封处理。

昆明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对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做了明确规定,符合查询申请的,查询机构应及时提供查询服务。不能及时提供查询服务或无法提供查询的,应向查询人说明理由。当查询人要求出具查询结果证明时,查询机构经审核后,可出具查询结果证明。查询结果证明会注明查询日期及房屋权属信息利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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