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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取得房产证离婚时如何分割,未取得房产证如何分割

此文章帮助了378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婚前取得房产证离婚时如何分割?

1、房屋为夫妻一方的婚前所购买,全部房款交清且取得房产证,那么房屋属于夫妻一方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计入夫妻共同财产。

2、房屋婚后增值部分也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对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问题。

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这里所讲的婚前财产当然包括夫妻一方婚前所拥有的具有产权的房屋。根据最高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虽然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具有较大增值,但增值部分是依附于婚前所购房屋自然产生的,由此引起的价值增值及亏损也应当归属于该房屋产权人,当然人为改动造成的房屋价值变动的除外(如婚后装修、改造等)。

二、未取得房产证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在婚前购得商品房且交清房款 ,婚后才取得房屋产权证,该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买房方交清了房款,卖房人交付了房屋,就基本履行完了双方的义务,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买房人交清了房款,就实际获得了房屋的相关财产权益,至于房屋产权登记,只是物权公示制度的需要,对合同项下房屋取得和移转的一种确认和公示,未登记取证,并不能改变房屋买卖合同所产生的结果,即取得房屋所有权。所以,婚前买房且交清房款,婚后才取得房屋产权证的,该房应属于购买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不能以办理登记的时间来认定是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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