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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法定继承公证,如何办理遗嘱公证?

此文章帮助了928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如何办理法定继承公证

根据《继承法》规定,死者生前没有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办理公证需提供下列文件:

1、死亡证、火化证;

2、死者配偶情况(如死亡须提供死亡证);

3、死者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如死者的配偶先死亡,须提供未再婚证明文件);

4、死者父母的情况(如死亡提供死亡证明文件);

5、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全部有继承权的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

6、房地产权凭证。若死者有部分子女死亡,则适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

二、如何办理遗嘱公证

办理遗嘱公证需提交下列文件:

1、全部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身份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或者公安机关签发的死亡报告、殡仪馆签发的死亡证或者火化收费单据等);如被继承人在国外死亡的,其死亡证明须在居住国办理公证及外交认证。

3、被继承人的遗产凭证原件(如房产所有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有被继承人的公证遗嘱的,提供遗嘱原件(如在国外所立的遗嘱,须经居住国遗嘱检验部门检定及外交认证)。

4、全部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证明必须详列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职业、住址以及与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已经死亡的,要写明于何时在何地死亡,并提供死亡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要提供《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6、继承人中有死亡的,还需提供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实践中,离婚房产分割时,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法院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条件下,则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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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确定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十倍。由于政策的调整,可以将还款人的范围扩大到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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