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应包含的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该条款主要是写明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住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该条款主要写明合同标的物,也即是房屋的坐落位置,房屋地址、面积、结构、房屋附属设施和家具等。如果该房屋配有家电家具应列清单,并经双方检查确认数量及质量。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合同要写明该房屋的租金是多少,租金的支付方式是什么?交付房租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如果要交押金,押金是多少?押金的退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写明房屋的租赁用途,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违法分子利用出租屋进行一些违法行为。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签订房屋合同前,房客与房东对房屋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以保证居住的人身、财产安全。
(六)租赁期限;
具体约定房屋租赁的期限,租期届满后应如何处理。
(七)房屋维修责任;
房屋的维修责任一般有分两种不同情况,如:因房屋自身原因损毁的,由房东负责维修;如果是由于房客的不适当使用造成损毁的,由房客负责维修。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包括:仲裁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二、房屋租赁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笔者认为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一)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