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房地产登记
房地产登记,即房地产产权登记,它是国家为健全法制,加强城镇房地产管理,依法确认房地产产权的法定手续。城市房地产权属都必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审查确认产权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发给《房地产产权证》。产权登记是房地产管理的行政手段,只有通过产权登记,才能对各类房地产权属实施有效的管理。房地产登记时要对权利人、权利性质、权属来源、取得时间、产权变化情况和房地产面积、结构、用途、价值、等级、坐落、坐标、形状等进行记载。房地产登记可以起到明确房地产边界、面积,明确房地产权利人,明确房地产产权状况等三方面的作用。
二、房地产登记的程序有哪些
1、申请。按要求填写《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和《房屋四至墙界申报表》;备齐各类房屋登记应提供相应的证件、证明、申请办理登记。
2、审核、受理。把申请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足以证明房地权属的有关证明、证件、交登记所工作人员审验,经初步审验权属清楚、证件齐全、基本符合条件的,会立案收件并受理登记。
3、测绘。实地查勘,丈量计算面积及核实四墙归属,绘制房地产平面图。
4、查档、入册。测绘之后,会把已测量好的房地产登记案件转入给档案资料管理部门进行查档,入册。
5、审查确权。档案管理部门完成房地产资料的查册入册后,将案件送回登记所和用地部门,并由这两个部门对申请的房屋和用地权属的真实性、合法性依法进行审查确认。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有未经处理的违章建筑时、或发现有弄虚作假冒认产权的将依法追究、从严处理。发现有纠纷争议的则由法院裁决后再准予登记。房屋、用地的权属来源经核实后,才予确认权属。
6、发证。经审查证件齐全、手续完备、权属清楚的房屋和用地,由登记所缮写统一式样的权证,经校核完毕后,就可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