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国家政策性贷款,凡济南行政区域内正常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职工在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建房、房改住房和二级市场住房时,都可以根据多缴多贷、少缴少贷的原则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特点:
1、利率低,以贷款40万元,期限30年为例,可比按基准利率计算的商业银行贷款节省利息182858.24元;
2、房屋保险自愿,以上例可节省保险费约3200元;
3、贷款期间可每年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4、手续简便,10个工作日之内办完(二手房贷款除外);
5、办理方便,委托驻济全部有资格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网点遍布全市16家银行的230多个网点。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1、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济南市城镇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4、至贷款时,借款人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5、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6、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首付款;
7、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质押。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每户不高于40万元,最低不低于1万元贷款限额,且不高于所购商品房总价款或二手房评估价的80%。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以下两种计算公式,以较高一种额度作为借款人的最高限额:
1、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缴存比例×12个月×贷款年限×40%。
2、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