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继承过户的证明材料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
(一)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二)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三)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二、房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产过户的税费:
(一)房产继承权公证费用
房产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二)房产价值评估费用
房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三)房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四)房产继承过户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