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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有哪几种方式,商品房具备上市销售的条件

此文章帮助了1832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商品房销售有哪几种方式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目前商品房销售分为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人,并由购房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竣工验收、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二、商品房具备上市销售的条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了商品房现售的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而较之商品房现售,商品房预售对于购房人来说具有更大的法律风险,购房人面临着“半拉子工程”“烂尾楼”,甚至钱被开发商卷走,辛辛苦苦积攒一辈子的“家底”血本无存的风险。所以,国家对商品房预售做了更为严格的规定。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了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并且在第六条规定,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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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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