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权属证在什么期限内取得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二、办房屋产权证有哪些步骤
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大致步骤为:
(一)开发商要向房管局提供齐全的房屋前期资料,如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开工证、竣工图纸等。
(二)根据上述资料,由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绘并绘制图。
(三)根据实际测绘的面积结果到房管局交易部门立契过户。
(四)凭借买卖契约,房管局房政部门审核后装订齐备的档案并拟定、发证。
从这个过程看,要把房产证如期地办理出来,开发商起主要作用,不是开发商一家就能独立完成的。因此,有些购房者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拿不到产权证,原因由可能是开发商本身存在的诸如:房产开发前期资料不全、未能通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未能委托办理实地测绘手续。对于非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的逾期办证,如房管局有关测绘级行政部门因作业繁忙而延缓了发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