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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租赁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条件,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此文章帮助了970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申请租赁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申请条件,由地方制定细则,下面以杭州为例详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其它地方具体申请条件根据当地相关政策确定。

二、申请租赁经济适用房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1、申请书(内容:工作情况、婚姻状况、住房难情况)

2、《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共同申请人审查表》

3、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的其他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4、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有效的现居住情况证明(由工作单位或居委会证实现居住房的性质、产权归属)或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

6、无房单身人员要提供未婚证明(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

7、配偶已故的应提供相关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8、异地调动的职工必须提供原工作城市房改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转业军人必须提供原部队出具的住房证明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经适房上市有限制:购房未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向相关部门申请,由保障部门确定符合条件购买人原价出售或按原价回购;已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可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要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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