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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拖欠水电费怎么办,承租人欠租金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1973人  作者:重庆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承租人拖欠水电费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可以用承租人的押金抵扣。但是,可能会面临的问题是,如果押金抵扣完了该如何办?因此,在合同中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未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的行为。

同样,出租人一直迟迟拖延维修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也一直是让承租人头疼的问题。对此,承租人可以在合同约定,如果出租人拒不维修的,承租人可以代为维修,但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有权从应付租金中等额扣除。

二、承租人欠租金怎么办

(一)在签订合同时,将可能会发生的事情尽量考虑周到,约定处理方式方法,如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是拖欠租金达多少个月以上或拖欠费用达多少元以上,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也可约定拖欠租金可用停水停电的方式催收;也可约定承租方弃置房屋不顾的情形,出租方有权封存、拍卖房内物品,等等。这样,日后出现这样情况,处理起来就有依据。只要这些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法令,都是有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二)解除合同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按《合同法》第96条规定,一定要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到对方的手上,并留有证据。只有解除合同通知送到对方手上时,合同才算解除。

(三)出租方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必须要有依据。因为根据合同法意思自治原则,合同当事人只要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可以自由创设权利义务。合同的约定就是依据。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允许停水停电的或合同尚未解除的,则不能采取这种措施,否则,此举是构成侵权的,到头来就会“有理变成无理”,要赔偿对方损失的。因此,这类措施不应滥用,运用要有依据,用得恰当。

(四)要充分利用法定的标的物提存制度。合同法规定了标的物的提存制度,提存机关为公证机关。提存物品应依法进行,出租方千万不能单方擅自处理房内物品,要处理房内物品时,务必要请公证处的公证员到现场进行物品提存公证。提存公证是法律认可的一种法律行为,可作证据使用。同时,要做好物品请点记录,做好物品保管工作,以便将来物品交接。

重庆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一房数租"是出租人对于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租赁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均有效,承租人均要求履行合同时,法院会按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和合同成立在先的,这种顺序来确定谁是房屋的承租人,因此承租人要避免"一房数租"的情况,就要尽快办理好相关租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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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数租”是出租人对于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租赁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均有效,承租人均要求履行合同时,法院会按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和合同成立在先的,这种顺序来确定谁是房屋的承租人,因此承租人要避免"一房数租"的情况,就要尽快办理好相关租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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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才律师北京金开(重庆)律师事务所主任,重庆市渝北区人大代表、重庆市万盛区政府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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