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质量不合格的认定
根据《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那么,应如何认定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合格”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些概念呢?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
主体结构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
所谓“不合格”,应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形。“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应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不属于房屋的主体结构性问题,而属于非结构性的质量瑕疵,出卖人应当对此予以修复,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房。
二、如何处理房屋质量不合格
(一)房体结构、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
在收房过程中,如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应分别情况作不同的处理。如果是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者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特别是精装修房屋)的,业主有权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赔偿损失。
(二)影响装修施工或入住的一般性质量问题
先修复再交房。这是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之一,如果业主选择了先修复再交房,那么房产商必须先把房屋质量问题解决之后才可以交房。
(三)影响装修和入住的严重质量问题
先收房再修复。合同中也会对此情况进行约定,如果业主选择了先交房再修复,业主就不能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拒绝收房,只能在收房后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
无论何种情况,业主都需要在与开发商及物业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时,把需要修复的质量问题确认下来,并明确修复的期限。由于集中交房期间问题比较多,业主要主动地多与开发商、物业联系,督促其尽快修复,不要等待。
(四)严重影响业主装修和入住条件的质量问题
对于严重影响业主装修或入住的质量问题,如果开发商拖延修复,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有权依法索赔,但要注意搜集和保留好证据。此外,对于较严重的问题,业主可以要求在修复前先制定修复方案,并经原设计单位或其他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认可。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认定房屋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问题怎么处理问题的解答和介绍。在购房者购房时,应该认真审核合同的内容,如果房产合同审核不谨慎,很可能使自己遭受很大损失而无法得到相应赔偿,甚至陷入诉讼纠纷,给自己的生活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在购房者房屋出现上述购房问题时,可以咨询律师的帮助,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律师的协助下,房屋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