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房地产税怎么计算
城市房地产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国侨民、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是城市房地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城市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有两种,属于非出租的房产,以标准房价计征,年税率为1.2%;属于出租的房产,以租收入计征,年税率为12%。城市房地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
1、以标准房价为计税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房产税应纳税额=标准房价×适用税率
2、以标准地价为计税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地产税应纳税额=标准地价×适用税率
3、以标准房地价为计税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房地产税应纳税额=标准房地价×适用税率
4、以标准房地租价为计税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房地产税应纳税额=标准房地租价×适用税率
二、什么情况下免缴房地产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规定,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下列房地产免纳房地产税:
(一)军政机关及人民团体自有自用之房地产;
(二)公园、名胜、古迹及公共使用之房地产;
(三)清真寺、喇嘛庙本身使用之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