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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卖房有哪些侵权现象,中介买房需注意哪些事项?

此文章帮助了1014人  作者:南宁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中介卖房有哪些侵权现象

(一)“房源共享”成潜规则。今年初,辽宁省沈阳市市民甘梅在网上贴了一则租房信息,然而几天后吃惊地发现,当地多家房产中介机构把联系方式修改后,将她的租房信息占为己有。沈阳市泰山路上的一家房产中介负责人透露,“房源共享”已成为行业的“潜规则”生意,谁不“串生意”就会被孤立,很难生存下去。

(二)哄抬价格损害顾客。记者在辽宁省几个城市调查发现,由于房源可以一房多处挂牌,导致很多中介为了抢生意,不惜通过加价、内讧的方式揽生意。中介在这个过程中不需要支付任何代价,甚至可以取得更高的佣金,买家的利益无形中受损。

(三)联合炒房助推房价。知情的购房者反映,新房附近的中介往往能寻觅到一些所谓的内部房源,这些房源中介自称是楼层好、位置好,但是购买时必须支付一定的好处费。对此,上述沈阳市泰山路上的房产中介负责人还透露,比哄抬价格更厉害的是中介与开发商联合炒房,这种“内部房源”大多是开发商给中介“寄卖”的产物,在房价上涨时,开发商如果不愿意销售过快,就会把一部分房源挂到中介,进行迂回捂盘。于是,人为制造出来了供求不均,往往能大幅拉动下一次开盘的价格。

二、中介买房需注意哪些事项

购房者与中介打交道还是要多留个心眼儿,自己要通过向权威机关多方求证,来证实中介的话正确与否。例如:房屋交易中心、公积金中心、银行等等。再就是多向几位已购房的朋友请教,如果无法求证的就要白纸黑字写清楚,尤其是明确违约责任。

(一)中介挪用房款恶习难改 不要把房款交给中介

目前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应当面交割房款,中介只是履行监督职能。一些中介工作人员常常用各种方法劝说客户把房款交给中介代管,但是房款一旦交给中介,中介公司又以各种理由拖延交易时间,占用、挪用客户的房款为公司牟利,一些中介占用客户房款长达二三个月,给买卖双方都带来很大不便。前几年,省会二手房市场上,外来的大中介顺驰房产就因占用客户房款导致了多起纠纷。

另外,如果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资金是通过中介来收付的,那么遇到小中介关门、倒闭,将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一旦发生此类事件,二手房买卖双方的资金很难收回来。

有问题,但是在交易的过程中房东可以将贷款还清或是利用买方的首付款结清,房子仍可以继续交易。

(二)交购房定金要慎重

需要注意的是交定金的同时要签买卖合同,这个时候就要对价格、付款方式、屋内设备等进行确认,中介往往会说只是意向其他可以再商量之类的话给你吹风,让你赶紧签字。此时要注意,一旦钱交出去中介就有了制约你的砝码。

南宁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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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仁聪律师
林仁聪律师林仁聪律师担任过近百家建筑和房地产企业、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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