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一手商品房需要哪些材料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办理一手商品房需要的材料有:
1、购房登记申请表
2、统一不动产发票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共设施维修基金交款单据(2003年9月之前公共设施维修基金交至物业处,则不需提供公共设施维修基金交款单据);
6、若产权有抵押给银行,则在产权受理时还应提供银行盖章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房屋抵押登记申请报告》(简称:《期房转现房申请表》)。
二、办理拆迁房需要哪些材料
拆迁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办理拆迁房需要的材料有:
1、拆迁协议书
2、房屋拆迁产权交换证明书
3、房屋分户平面图
4、原房屋产权注销通知书
5、缴款凭证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结算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