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购经济适用房需符合三个条件,购房者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
(二)是家庭人均年收入1.2万元以下;
(三)是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下。
(对于符合这三个条件的购房家庭,可持有关证明在规定期限内,到市内四区的国土资源和房屋分局窗口办理申购手续。)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程序
经济适用房只有符合了条件才能申购,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程序如下:
(一) 有购买经济适用房意向的消费者,持相关证件到大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 购房审批手续。符合条件的,由大连市安居办出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购房者持审批单到经济适用房销售单位购房。
(二)在经济适用房销售单位(目前只有锦绣和泡崖小区)购房的,购房者持《购买经济适用房住房审批单》和购房合同到大连市房地产交易所、登记发证中心等办证部门办理产权证书,无审批单的,不予办理产权证书。
二、经济适用房就是限价房吗?
经济适用房就是限价房吗?很多人将经济适用房理解为限价房,其实不然。限价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