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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怎样领取?

此文章帮助了2722人  作者:广安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按在职职工个人的工资总额一定比例,由职工个人缴存一部分,所在单位给职工个人相应缴存一部分,即个人交多少单位补多少,两者均为个人所有并专款专用于职工个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储金。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在职职工享有单位为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同时个人有依照《条例》规定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即个人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个人购、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能挪作他用。

二、住房公积金怎样领取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住房公积金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条例》第2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支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住房公积金领取的应注意事项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含集资建房、市场运作建房等),先自付款后提取,在合同约定全部付清房款之日起一年之内可申请办理提取手续,购买一手商品房的付款日早于合同备案日的,以合同备案日作为时间起点;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发票时间作为起点;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在开工2年内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3、按期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可以每年或每隔几年提取一次;

4、租赁住房的,每年提取一次支付租金,应自发票日期一年内办理提取手续;

5、重大疾病是指列入医保保障范围的重大疾病。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及受监护的子女。

以上就是关于住房公积金领取的相关知识,需要指出的是全国不同地区对住房公积金领取的规定是不尽相同的。如果您对怎样领取住房公积金想进一步了解,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的律师,他们会给您细心全面的解答。

广安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确定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十倍。由于政策的调整,可以将还款人的范围扩大到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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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确定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十倍。由于政策的调整,可以将还款人的范围扩大到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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