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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啥区别?

此文章帮助了926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

很多人对商品房认购书不太清楚,签了之后就误以为是合同书,那么我们先来了解下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

商品房认购书就是指购房者和开发商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签订的文书,主要是确认购房者在将来某个时间与开发商进行进一步洽谈、签订购房合同的预约。这种商品房认购书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却广泛存在。其使用的名称也很不一,被称为认购合同、预订合同、预订书、确认书等。

二、商品房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啥区别

商品房认购书如果不能视作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它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啥区别呢?

由于商品房认购书是在签订商品房正式买卖合同之前签订的,对于被出售房屋的一个预定购买的协议,所以我们把认购书称之为预约,相对于认购书来说,商品房的正式买卖合同就称为本约。二者的差别如下:

1、订立的时间不同,预约属前契约阶段合同,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属缔约过失责任的范畴。即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而本约是在民事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定型后签订的,双方应承担的义务是合同义务。

2、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决定作用。而本约一般则受要物约束,交付是合同履行的重要内容。

3、签订预约合同的目的是订立本约,由于本约所定的义务是合同义务,直接具备履行内容。由预约到本约的签订,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将预约所确定的原则贯彻到本约的合同条款中。

现实中,很多的情形是,开发商利用签订的认购书来逼迫购房者进一步签订买卖合同,例如很多开发商会在认购书中规定:购房者应当在约定的时间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退已经交纳的认购款。所以,如果发生类似的购房买卖合同的纠纷,建议您还是请专业的律师帮您解决才才行。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国家禁止利用集体土地进行商品房的开发经营,集体土地只有转为国有土地并经征用,开发商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可用于商品房开发。因此开发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预售商品房,由于本身不合法,很难取得房地产权证件,预购人应特别注意,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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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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