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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要满足什么条件,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此文章帮助了468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房屋出租要满足什么条件

房屋出租人必须是房屋所有人。共有房屋的出租,应具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人代理出租,应具有房屋所有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出租的房屋须具备如下条件:

1、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2、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未依法限制房地产权利;

3、产权清楚,无权属争议;

4、非违章建筑;

5、符合使用安全标准;

6、未抵押或已抵押但经抵押权人同意;

7、符合外事、安全、公安、环保、卫生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8、法律、法规未禁止出租。

二、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哪些房屋法律规定不能出租?为了尽可能防止房屋租赁纠纷的发生,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并非所有的房屋都能成为租赁的对象,有些房屋不能出租。

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 1 )未依法取得所有权证的;

( 2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 3 )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 4 )权属有争议的;

( 5 )属于违法建筑的;

( 6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 7 )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 8 )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

( 9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租赁双方一定要按此规定确认房屋是否具有以上情形,如具有的,在上述原因未消除之前,不得租赁。

如果土地使用权人办理了合法的报建手续,并且房屋已建成并经过验收合格,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的,房屋所有人在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前将房屋出租的,其租赁关系有效。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一房数租"是出租人对于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租赁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均有效,承租人均要求履行合同时,法院会按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和合同成立在先的,这种顺序来确定谁是房屋的承租人,因此承租人要避免"一房数租"的情况,就要尽快办理好相关租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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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一房数租”是出租人对于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租赁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均有效,承租人均要求履行合同时,法院会按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和合同成立在先的,这种顺序来确定谁是房屋的承租人,因此承租人要避免"一房数租"的情况,就要尽快办理好相关租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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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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