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房产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产权证办理的基本程序
1、买卖房屋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持房屋权属证书(卖方提供)、当事人合法证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在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有关文件审查,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买卖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看评估。
4、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6、买方凭过户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领取产权证。
二、办理房产证时要注意什么
何时去办产权证
房屋买卖当事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出售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依法生效后30天内双方应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证。只需卖方同意,买方未付清房价款也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申请房产证。
办理产权证的必备文件
1、购房合同;
2、身份证明文件、图章;
3、营业执照(单位购房);
4、当事人如不能亲自来办理,可以出具书面委托书托他人代办。如当到人在外地的还需出具公证委托书,同时受委托人需要身份证明文件及图章。
办理产权登记时应交纳的费用
1、登记费。收费标准按每建筑平方米0.3元。
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收费标准按每证4元。
3、印花税。按每件5元。
产权证的规格
根据权威部门的建议,1998年建设部统一设计、监制,由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印钞厂独家印制新的房屋产权证。新的房屋产权证所用材料为进口护照面料,封面为红色,印有国徽。内页为粉红色印钞纸,采用护照和钞票的刷工艺,增加了防伪功能,规范了发证机关和用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