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来源于《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是来防止出现不动产物权争议的一大利器。《物权法》第20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所谓预告登记,就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它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简单地说,预告登记就是对申请人将会取得某项物权的事实进行公示,登记后,如果其他人再来主张该物权将是无效的。
如购买了商品房之后,并不是直接就获得了房屋的产权,需要登记才能获得产权,但是房屋尚未竣工交接,是无法办理产权证的,预告登记就可以防止他人购买或者开放商一房二卖。
二、怎么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
理预告登记业务,需要提交相应的申报资料,按照一定流程进行。
其中,申报资料包括:登记申请书及询问笔录(现场打印,双方签字);购房人相关身份证件(个人购买的,提交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购买的,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转让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均需核对原件;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书面约定原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有约定的不需再单独提交)。
申报程序为:
(一)前往房管所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单。如约定为单方申请或符合单方申请条件的,也可单方申请。
(二)对符合预告登记条件的,经审核后,将预告登记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三)申请人持受理回执单、有效身份证明到房产交易大厅发证窗口交费并领取预告登记证明。
根据发改价格【2008】924号文的规定,预告登记和办理真正的房产证,均需要交纳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受理后,仅用3天时间就可办结,将预告登记证明发放到购房者手中。
上文主要介绍了什么是商品房预告登记,怎么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购房人办理预告登记,相当于给自己将来拿到房屋产权加了把“安全锁”,防止遭遇一房二卖,若您对此还有疑问或者遭遇了一房二卖,您可以向专业的房产律师进行咨询求助,想必他们能为您解答疑惑、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