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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共有人,如何增加房屋共有人

此文章帮助了1667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房屋共有人

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

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

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

二、如何增加房屋共有人

按照目前法律法规规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可以以房地产权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

1、赠与

假设房屋产权人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儿子的名字,那么他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给儿子。具体应该怎么操作呢?第一步应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增加儿子为房屋共有人。

2、买卖

想在自己的房地产权证上加上其兄弟的名字应该怎么办?你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卖给自家兄弟。你可以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增加你的兄弟为房屋共有人。

3、析产

以房屋析产登记增加房屋共有权人,仅适用于夫妻之间。如果你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除了可以选择赠与、买卖方式外,还可以选择房屋析产登记。你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再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这样,你就能增加配偶为房屋共有人。

看了上文,相信您已经知道该怎么增加房屋共有人了吧?现实生活中,有人对于房屋共有的概念十分模糊,有的是夫妻共有的房屋,虽然是两人共有,但是房产证上却没有注明,如果之后离婚,就面临着房子该如何分割的问题。因此,增加房屋共有人是十分有必要的,如果您对房屋共有人的内容及相关规定,有什么不清楚的,建议您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相信律师会帮您尽快地解决相关事宜。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实践中,离婚房产分割时,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法院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条件下,则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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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确定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十倍。由于政策的调整,可以将还款人的范围扩大到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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