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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在物业管理中有哪些权利?

此文章帮助了494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如何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的,维护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行使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自治权的业主自治机构。

第一次业主大会的召开一般应当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1、由大会筹备组成员代表筹备组介绍业主大会筹备情况;

2、由大会筹备组成员代表筹备组介绍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情况,同时候选人本人进行自我介绍;

3、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

4、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5、审议、通过与物业管理相关的重大事项。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二、业主在物业管理中有哪些权利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业主在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中对物业管理和具体配套服务设施等相关条文。一般物业服务都是有级别标准的,并以此作为收费依据。如果物业在今后的日常管理服务中没有达到合同中约定的级别标准,业主可以依此要求物业扣除与未达标服务相对应的物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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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确定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十倍。由于政策的调整,可以将还款人的范围扩大到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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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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