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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人购买商业房产有什么方式,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此文章帮助了780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境外人购买商业房产有什么方式

目前,可行的境外主体购买商业房产的方式有四类:

1、境外机构的代表处购买。

境外公司、企业设有代表处,因代表处办公需要,以代表处的名义购买商业房产。

2、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购买。

境外公司、企业、自然人投资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因企业经营需要,以外商投资企业的名义购买商业房产。

3、外资并购内资企业取得被并购企业的商业房产。

采取外资并购方式取得被并购企业的资产,并购手续必须经外资委和有关部门批准。

4、设立外商投资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相关法规对外资进入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提高了相应的门槛,这是国家对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在外资领域的体现,也有利于优胜劣汰,使更有实力和能力的境外房地产企业,参与中国的房地产市场。

同时,境外主体在具体购买过程中,国家对境外人购房的结汇、银行贷款都有一定条件和规定,必须予以关注,按有关规定操作。

二、境外人购买商业房产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结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目前房管登记部门的操作实践,境外人士购买商业房产,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自用”原则。除了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外,境外人购买商业房产必须是自用的,要与自身的需求相匹配。

2、“商业存在”原则。“商业存在”原则是“自用”原则的延续。商业房产是用于商业经营的,因此,自用用途的购房者,必须拥有可以从事商业经营的公司企业,否则不能作为购买主体;而非自用用途的购房者,也必须按照外商投资房地产的有关规定,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后,方可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相关业务。基于以上原则,境外自然人是不能购买商业房产的。

以上就是关于“境外人购买商业房产有什么方式”、“境外人购买商业房产应该注意什么问题”相关问题的解答。境外人购买商业房产有很多方式,所产生的法律问题也很多,境外机构的代表处购买房产有什么要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购买房产有什么限制条件吗?外资并购内资企业取得被并购企业的商业房产应如何办理呢?这些情况都十分复杂,遇到这些状况,建议您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相信律师会帮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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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确定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十倍。由于政策的调整,可以将还款人的范围扩大到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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