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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经济适用房,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步骤是怎样的

此文章帮助了2717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

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

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步骤是怎样的

申请经济适用房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

1、办理申购登记

以后经济适用住房将由政府组织统一的公开销售,而每一次销售之前,有关部门都会发布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公告。如果公告的房源有适合你需要的,而且你又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条件,那你就可以在公告中注明的购买期限内,带着你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住房情况证明、年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申购手续。

相应职能部门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你的年收入、住房条件等材料的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公示。这一点是为了保证申购人的具体住房和收入情况的真实性,因为在公示期间,如果有人认为你的材料有虚假成分,均可举报,并由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市住宅发展中心将核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则发放《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通知书》。

2、按住房困难程度排序

为了确保住房最困难的人可以优先购买到经济适用住房,市住宅发展中心将依据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名单予以公示。

3、确定入围和候补名单

所有符合购买条件的居民均可取得参加摇号资格。不同的是,2004年12月31日之后动工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时,将先确定入围名单和候补名单,然后才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所以,当申请人数量大于房源数量时,市住宅发展中心将按照前一环节的排序顺序,分别确定正式入围名单和候补入围名单。正式入围申请人数量按照房源实际数量确定,候补入围申请人数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房源数量的20%确定。在按排序确定入围申请人名单时,如果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相同的申请人数量,多于排序后剩余房源数量,这时市住宅发展中心会采取摇号等公开方式来确定谁入围。

4、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入围名单确定以后,有关部门将以公开摇号的方式,分别确定正式入围申请人的选房顺序号,和候补入围申请人的选房顺序号。公开摇号将在公证部门、市监察部门及入围市民代表的监督下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5、核发购房证明

入围名单和选房顺序确定后,市住宅发展中心将对结果进行第三次公示,在无异议的情况下,申请人应该在5日内持身份证明、《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通知书》到市住宅发展中心办理购房证明。逾期未办理购房证明的,视作弃权。

6、按顺序轮流选房

正式入围的申请人持选房顺序号,及市住宅发展中心开具的购房证明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开发建设单位按顺序选房。正式入围申请人放弃选择的房源,由候补入围申请人按顺序递补选房。

一处选房和购房结束后,本次购房中取得的各种证明和通知书将作废,新的经济适用住房楼盘销售时,符合申购条件的人员和家庭需按照上述环节,再次参与购买。

看了上文,您知道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步骤了吗?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因为对相关法规理解的不透彻,造成了无法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后果,比如,在办理申购登记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核发购房证明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鉴于此情形的复杂性,建议您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相信有了律师的帮助,您会尽快地申请到经济适用房。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经适房上市有限制:购房未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向相关部门申请,由保障部门确定符合条件购买人原价出售或按原价回购;已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可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要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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