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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业主大会有哪些职责?

此文章帮助了1269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定,并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拟定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修改方案。

4、拟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依照有关政策并经业主大会授权,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

5、拟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与收益分配方案。

6、设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后,拟定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

7、会同物业管理企业拟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规章制度的方案;拟定物业服务费用分摊及交缴规定的方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分摊、交缴及管理使用办法的方案。

8、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9、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10、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配合解决管理服务中的重大问题。

11、协调业主之间及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纠纷。

12、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他属业主大会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

二、业主大会有哪些职责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3、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4、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5、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6、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业主在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中对物业管理和具体配套服务设施等相关条文。一般物业服务都是有级别标准的,并以此作为收费依据。如果物业在今后的日常管理服务中没有达到合同中约定的级别标准,业主可以依此要求物业扣除与未达标服务相对应的物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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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确定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十倍。由于政策的调整,可以将还款人的范围扩大到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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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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