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涉及的内容、条款众多,漏签或错签一条可能就会为将来产生纠纷埋下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业务实践,一份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当事人填写的具体情况应确保真实准确,双方对此均应进行必要的调查。
(二)标的: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在合同中应明确写到:房屋的位置、产权归属、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质量及附属设施等;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和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
(三)价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在合同中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双方还要明确按国家规定缴交各自应当缴交的税费和杂费;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这一约定。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合同中应写明合同签订的期限、支付价款的期限、交付房屋的期限等。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亦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支付价款的方式,应明确以现金还是支票支付,付款是一次付清或分期交付以及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和数额等。
(五)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明确双方当事人不履行自己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时,所需承担的责任。明确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是采用仲裁还是诉讼。
(六)合同生效、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或失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七)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八)附件: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以及还需签订有关的补充协议的约定。
二、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签订无效合同势必会费时费力,最后还给您带来经济上的损失。那么那些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呢?根据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房屋买卖合同不轻易认定为无效,但以下六种情况一般认定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买卖合同无效。无民事能力人一般是指未满十岁的儿童、精神病人。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限制行为能力人主要指年满十岁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
(三)以欺诈行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房屋买卖一方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四)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房屋买卖一方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惧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五)乘人之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房屋买卖一方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六)房屋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合同。只要是不违反以上条款都视为有效合同。
以上就是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应该注意的问题,以及会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六种情况。还是那句话,房子不是小事情,现在购买的房子可能就是我们一辈子的栖身之所。所以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如果不能肯定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或者不知合同中的条款是否完善准确,建议您寻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以免因为一时的疏忽,造成日后的纠纷。